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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促进我县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根据《全国检察机关举办“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的实施方案》,5月31日,盘山县人民检察院举办“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
此次活动邀请到盘山县政法委等11家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人员共同参加。座谈会上,盘山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斌介绍了我院开展未检工作的基本情况。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与职能范畴,就如何各司其职、汇聚合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保护体系进行了深入交流,并针对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提高未成年人法制意识等内容提出建设性意见。
盘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薛建胜进一步强调了此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传达了县领导的批示精神,并阐明了我院制定《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试行)》的法律依据和现实意义。与会人员就《意见》进行了深入探讨,认为该《意见》从法律角度加强了对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将更加有效地预防利用职业便利对未成年人实施侵害的违法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紧密衔接。随后,薛建胜检察长代表我院与各单位就《意见》进行了会签。
“关爱未成年人,就是关爱未来。”盘山县人民检察院将一如既往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责,助推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依法履职尽责,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为孩子们撑起法律保护伞,守护青少年平安、健康、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