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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院围绕大局,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党史学习教育、检察业务工作深度结合、同频共振,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抓手,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健全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机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不断提升涉法涉诉及信访矛盾化解能力,为人民群众解决揪心事、烦心事、操心事,让受救助人切实感受到国家司法救助的温暖。
6月7日,盘山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车慧娟依职权主持召开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市人大代表员、律师、群众代表应邀担任听证员,信访人到场参加听证会。会上,听证人员结合信访人生活现状、实际困难,一致认为盘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的救助理由,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及《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同意对信访人依职权进行国家司法救助的意见,应当予以救助。听证人员表示,公开听证让案件办理过程更加透明,增加了对检察工作的认识和了解,检察机关依法规范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保障因案致贫当事人及时获得国家司法救助,体现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和司法温度,认为开展公开听证意义重大,充分彰显阳光司法。这起案件作为首办信访案件,在我院工作人员们的共同努力下,信访人对听证会的结果表示非常满意,有效化解了这起信访矛盾,达到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
我院下一步将对司法救助案件进行了跟踪回访,了解救助措施落实情况,并与当地有关部门建立联系点,结合其他部门对贫困者予以更多方式的救助,切实践行“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办案理念。继续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检察职能,聚焦重点抓落实,切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措施,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