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深入推进“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人保护法律监督工作,保障未成年人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2021年11月3日,盘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盘山县教育局对盘山县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配餐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盘山县检察院会同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盘山县教育局召开了“守护校园食品安全”座谈会,结合前期摸排情况,同两家单位组建联合调查组,抽取了盘山县实验小学和盘山县实验幼儿园两所学校进行了检查。
本次专项行动,一是对上述两所学校的校园食堂的食材储备室、食材加工车间、餐具消毒间、食品留样区域、食堂就餐点位等进行了检查,翻阅了食材采购凭证、食材出库登记表等材料,查验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证照,同时向学校负责人了解了供餐人数、配餐流程及餐食价格;二是对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度、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家长陪餐制度、校外供餐管理制度、分餐管理制度、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过程中,盘山人民检察院向学校说明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监督职能及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并强调提前预防、强化未成年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的重要性。
此外,联合调查组还走访了校园周边学生经常出入的超市、餐饮店等食品经营单位,重点查看了经营单位是否有存在无证经营、销售过期食品和销售“三无产品”等侵害未成年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此次联合专项检查活动切实加强了检察机关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之间配合,充分发挥了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助推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尽责,合力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盘山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拓展未检监督渠道,为关爱我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护航校园食品安全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