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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山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汛期防范、疫情防控积极开展监管场所安全检察

    2022-07-11

    由于近期盘山县域内持续降雨,防汛形势严峻,为保障监管场所安全稳定,7月6日,盘山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官对看守所内外进行全面仔细地排查,扎实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和疫情防控工作。

    针对汛期,做好对监所的安全检察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检查,重点对看守所监区围墙、供电设施、排水管道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做好手电、手铐、警棍、铁锹、应急灯、对讲机等物资、器材准备工作。同时做好防汛应急处置预案,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出现汛情险情,要确保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在押人员安全。

    针对疫情,做实监所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入所提讯会见必须穿戴防护服、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行程码等防护措施。禁止一切外来车辆进入监所院内,暂停家属来所送衣物等,做到入所必检、有疑必查、严格防控。规范监区生活管理,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每日两次对监室、放风场等场所进行消杀灭毒,增加体温测试和巡诊问医次数,构建监所疫情防控“铜墙铁壁网”。

    此次驻所检察,盘山县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提出了严格要求,要求看守所严格把控重点环节,严格落实收押入所、提讯提解、远程开庭等各环节防控措施要求,确保看守所疫情防控、安全防汛万无一失;同时与看守所健全工作通报机制,加强沟通联系,就监管执法、疫情防控、安全防汛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及时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监管执法、检察监督双提升。